海天佛国——南海观音圣像(图片来源:凤凰网华人佛教)
俗话说:“钢刀虽利,不斩无罪之人。”国家的法律于守法的公民是不具有约束力的。但要维护守法者的安全和利益,不得不建章立制,因为社会中的害群之马,并非绝对没有。同时守法与犯法的善恶界线,也仅在于一念的相差,为了警策大家,不要闯过这十字路口的红灯,所以要有法律;为了保护大家,不因一念之差而去造成千古之恨,所以要有法律。佛教中受三皈五戒乃至菩萨戒对于信众来说,也同样是保护伞,而不是枷锁。受戒可以获得戒体,能有效的保护与显发我们的法身慧命。戒律对戒子来说,是行为准绳,而不是高压线,戒律是为了使我们明白什么应该做,什么不应该做。一个没有受戒的人,他做事会肆无忌惮,造了恶业而毫不知觉,认为理所当然。而一个受了三皈五戒的人,他做事便会有了一个准绳,当他业障现前经历一些恶业时,心中的无作戒体会产生作用,造恶会自然中止,即使恶业已经形成,他也会时时惭愧,这一念惭愧便是忏悔,他所造的恶业也会因此消减,再通过有效的补救措施,仍可获得清净。即使犯了戒罪下堕三途,机缘到时也仍将成佛,而不受戒的人即使不犯戒,也只能在六道中轮转沉浮。在现实生活中,一个懂法的人和一个法盲触犯了法律,法官会按照两人所犯罪行进行依罪同等量刑,绝不会认为某人懂法而重判,某人是法盲而予以无罪释放,因此在生活中每个人都觉得有必要学习法律知识。而在佛教中,学戒和受戒便是普法教育,而法官便是因果律。有的居士误认为佛菩萨是法官,感觉佛菩萨要求太严,有些不近人情。其实因果报应是自然法则,佛陀只不过是向世人揭示了这个真理,并为了保护我们才制定了相关戒律,以告诫我们什么该做和什么不该做,这便是佛陀制定戒律的根本精神。
“戒”和“律”两个字的含义,各有所指。“戒”是禁止佛弟子不得作恶,若作恶便是犯戒(诸恶莫作)。除禁止不得作恶之外,佛弟子也禁止当作善不可不作,所以在菩提道次第三十七道品佛陀就说:“已生恶令灭,未生恶令不生,未生善令生,已生善令增长。”不论在家或是出家,首先必须由此下手,所以戒是禁止佛弟子停止不应该的行为,不可妄造恶业。除此之外,佛陀又规定:应该去做的善事,必须去做,不得不做,若不做者也是犯戒(众善奉行)。所以“戒律”就可以概括为:“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”一般人对于佛法及戒律认识不够,不完全了解,因而错认佛教只是消极的防非止恶,却不了解积极一面的众善奉行。也就是说,该停的就停,该去做的就去做,该去做的你不做也是犯戒,所以在戒律中有“止持”和“作持”,止持就是“诸恶莫作”,作持就是“众善奉行”。若是不了解,就会认为佛教是消极的,就无法真正了解佛教戒律的精神。简单说,“戒”是不能如此,“律”是应当要如此。“戒”“律”合起来通用,则是“止”“作”--停止和前进。佛陀所定的戒律就是道德责任的规范,做人的根本原则,修习一切善法的基础,及通往一切善法的大门。无论是出家或在家、信佛或者不信佛的人,对于戒律都同样需要去实践,因为无论是世间法还是佛法都是以戒律为基础的,这就是我们共同生活于世间的游戏规则。
盲人摸象:国王让六个盲人摸一头大象,他们分别摸到了一部分,分别宣称大象是一堵墙,一支矛,一条蛇,一棵树,一把扇子和一根绳子。因为他们生来从没有看见过象是什么样的动物,难怪他们所摸到的,想到的,都错了。但是他们还是各执一词,在王的面前争论不休,受到了人们的嘲弄。
这个故事比喻:自己没有深入学习佛法,却随意用自己的片面的知见猜测佛法,把戒律恐怖化,误导众生,会成为众生走入佛门的最大障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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