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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僧人所讲的现代女鬼真实故事

 

  我出家前,遇到一件稀奇事: 

  二十一岁的布衣族斑小姐,租住我的房子,在楼下。我每天早晚课后,开答录机念佛。她说:“王叔,我越听越好听,听了好舒服。” 

  我说:“肯定你善根很好,你每天听,我每天放。”她有时也上来听。我给她一本《念佛感应录》,封面有佛像。她除了吃饭、做事,就是看《感应录》、念佛。 

  有一天,她对我说:“为什么你的佛书这么厉害?” 

  我问:“你为什么这么说呢?” 

  她说:她的弟弟今年二十岁,找了个女朋友,被女鬼附身。斑小姐拿回《念佛感应录》后,她弟弟的女朋友就不敢进她的房间了,因为附身的女鬼看见书上放光,不能进来房间,也不让她进去,并要求斑小姐把书包起来。斑小姐用红纸包起来,她就敢进了。 

  (点评:因为书的封面印有佛像,佛像在那里自然放光,并非凡人能为佛开光。有善根的鬼见了佛光,就能得度,或者超生善道,或者径生净土;没有善根的鬼,见到佛像上放出的光,会觉得害怕,不敢靠近。所以家中供佛拜佛,不管是铜像、木像,还是纸像,都能祛鬼安宅。家有佛堂,一家吉祥!就是这个道理。) 

  自从斑小姐念佛后,女鬼说斑小姐身上也有光,但很微弱,并说我身上的光很强,女鬼见到我就跑,害怕。(点评:人心里只要念佛,身上就有佛光;时间越久,心越虔诚,光越大。如果经常念佛成为习惯,这个人不管走到哪里,白天晚上,身上都有佛光。因为阿弥陀佛是无量光,我们念佛自然身上也沾有佛光。简单比喻,好象一件衣服被香薰染,自然也带有香气一样;熏得越久、越透,香越浓,后来香也就跟著衣服走。念佛人,身有佛光,鬼见远离,不敢接近。) 

  小斑的女朋友和附身的女鬼之间神识是沟通的,起初她很害怕,不知怎么办,时间久了,女鬼就开始谈她的身世,说:“你们不用害怕,我没有害心,我也是受害者。” 

  原来这个女鬼生前是重庆的一个大家闺秀,父母只有这一个女儿,长得漂亮,人又聪明,希望她将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家庭。但她十八岁的时候就谈了一个男朋友,家庭条件很差。父母便劝阻她,她始终不听,这样一直拖了三年。她经常夜不归宿,父母很生气,想到小的时候如掌上明珠,长大竟成了这个样子!没有她还好,有她更烦恼。 

  在父母的紧逼之下,女儿反目成仇,干脆不回家了。(点评:世间夫妻、父女,种种人际关系,都只是缘。看清这一点,心里就会平淡,即使是亲为父子,也是各有各命,不能相代。父母固爱子女,但要爱之有方,子女有子女的业力命运,要在尊重子女业力命运前提下,以经验指导,用爱心规劝,切忌把子女当作自己的私有物,不尊重他的独立存在,强求说:“你是我的儿子,我爱你,所以你一定要听我的。”结果往往酿成悲剧,反爱为恨,反亲为仇,遗现世愧恨,结来生恶缘,又是何苦呢!所以为人,要知道万事有缘,不可勉强,更要学佛念佛,以求往生,永出轮回。善导大师说:“父母妻儿百千万,非是菩提增上缘;念念相缠入恶道,分身受报不相知。”深值警惕啊!) 

  有一次,女儿在男朋友的劝说下回到家里,想与父母缓和关系,结果又发生了争执,父亲一气之下就用手卡她的脖子。在激烈的争斗中,她一下子挣脱出来,看见街上行驶的摩托车,急忙跳上去。骑摩托车的人从反光镜中看到后面有人,回过头来又看不到人;过一会儿,又从反光镜中看到有人,回头又见不到人。 

  这样好几次,把他吓坏了,真是大白天见到鬼了!赶紧加速。一回到家,把车往那儿一摔,立即跑回房。这个女孩也被摔了下来,起来一拍,没有身体,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。

  (点评:这个女孩在激烈的争斗中,神情高度集中,一心专注怎样挣脱出来,直到卡死,都是如此;而一旦已死,神识即不受身体束缚,即随着死前一念心力的强大惯性,突然挣脱出来,而这时她本人并不知已死。这就是所谓的“人死而神不灭”,绝无“死了死了,一死百了”的事。) 

  斑小姐的弟弟和他的女朋友从贵阳去重庆旅游,女鬼觉得他的女朋友合适,便一下子附上了。才附上去时,连喘气都不顺畅,女鬼告诉她:“我被人杀了。”他们二人没有心思再旅游,赶紧返回,于是女鬼也一道来了。 

  至于为什么单单附上贵阳来的这个女孩,据女鬼说,她阴气重,附得上,别人附不上。(点评:人的体质,各有不同。阴气重的人,鬼附得上;阳气盛的人,鬼附不上。但不管阴虚还是阳盛,只要念佛,身有佛光,受佛保护,一切鬼都不附不上,要么怕而远离,要么敬而合掌,所以养成念佛的习惯很重要。 

  尤其年老体弱的人,久病缠身的人,临将就亡的人,福报销尽祸运来临的人,阳气耗散,往往容易看见鬼,被鬼附身,被鬼捉弄,被鬼牵引;还有旅途疲劳、异地心虚、临时受惊、长期郁结等,都容易被鬼乘隙。这时就更要念佛了。鬼皆有他心通,如果有人自认为胆大,体壮,不怕鬼,也往往会被更强悍的鬼整治。不论何人,不论何时、何处,欲求祛鬼攘灾、平安吉祥,最好念佛。) 

  女鬼白天附在那个女孩身上休息,下午四点到早上四点这段时间,就去舞厅、酒吧,在那里喝酒、抽烟,那里还有十多个男鬼。一天,女鬼说:“我要带十几个同伴来,都是在舞厅争风吃醋被杀死的,到处串。你不用害怕,只需要买烟给他们抽。”到时候点上十多支烟,放在烟缸上,好像有人吸一样,一闪一灭。烧完了,这些男鬼就都走了。 

  (点评:经言:鬼昼伏夜游。从日垂暮至天将明,群鬼出游。故而夜间行路,更应念佛,边走边念,群鬼远远地就看见佛光,自动避离了。舞厅、酒吧、赌场等声色娱乐场所,正派人不去,不三不四的鬼都喜欢聚在那里,见到有机可乘,便鼓捣人心,酿成祸事,所以这些地方实是人鬼交感,祸事不断。如同阳光照不到的阴沟,细菌、杂秽滋生繁多。品质端方的人,千万不可涉足如此场所,免被邪人所染,邪鬼所缠。) 

  女鬼经常讲一些事给那个女孩听,女孩又转述给别人,但听的人都说她是精神病,没人相信她。斑小姐把这事儿说给我听,我相信,便讲道理给她听,请斑小姐转告,让她们一起念佛。开始,斑小姐、她弟弟,还有他的女朋友三个人念,那女鬼受不了,全身痛,要跑。 

  我告诉他们让女鬼也一起念。女鬼一起念佛就觉得很舒服。我劝他们四人(包括女鬼)归依,求生净土,求解脱,但女鬼不干,要报仇。可知此女鬼,善根太浅,也是积恨太深。呜呼!本为父女,今作怨仇;人生虚假,有何意味。奉劝世人,世情看轻,佛法看重,同生极乐净土,永作菩提眷属。 

  我走的前一天,斑小姐、她弟及女友来拜佛,我又劝女鬼千万不要报仇。他们告诉我:只有他们三个人进得来,女鬼在外面。三个人出去后,女鬼便附上身,说她刚才只能呆在外面大路上,不能进去,伤心地大哭。问她什么原因,她说好苦,你们都进去了,有两个大菩萨站在门口不让她进,吼她说:“这是你来的地方吗!”念佛人所居之地,有护法神保护,妖厉鬼怪,不得进入。 

  我走的时候,交待一位莲友带他们到龙泉寺为四人归依,劝她们常念阿弥陀佛,也不知后来如何。 

  按:这件事充分说明:一、确有死后的存在。二、佛像放在那里自然就有光明,人虽不见,鬼却能见。三、念佛人身上都有光明,念佛越久、越虔诚,光越大,鬼见远离。四、念佛人常得善神拥护,鬼不敢近。 

  (湖南长沙开元寺 释宗信口述 释净宗记录 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)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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